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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部:扣减4省区防治重金属污染资金
记者鲍晓倩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记者鲍晓倩报道:环境保护部今天通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国共淘汰涉重金属企业4000余家,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铅蓄电池5800万千伏安时。

据悉,2013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内蒙古、湖南、四川、陕西四省将适当扣减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严格责任考核,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管理,落实资金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严格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重金属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5年底完成《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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