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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引进民资力度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
补齐“三农”金融服务短板
本报记者 王 璐 郭子源

◎ 加大引进民间资本力度,进一步丰富“三农”金融供给,缓解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 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同时还将审慎稳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

稳步推进农行、农发行改革,组建中国邮储银行,新设1100余家村镇银行……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近年来“三农”金融服务受到高度重视,涉农信贷投放力度逐年加强,多层级机构体系也已初步形成。

影响“三农”金融服务的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府因素。结合一年来全国各地的实践,《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展望新的一年“三农”金融服务的新变化。

拓宽民资进入渠道

丰富“三农”金融供给

日前,中国银监会为金融支持“三农”打出政策组合拳,接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在“三农”金融服务领域的投资渠道。

据了解,目前民资进入农村金融的渠道主要有3个,即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社。一系列政策举措的颁布,为民资进入提供了坚实保障,无疑将进一步丰富“三农”金融供给,有利于缓解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据天津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间资本介入农村金融的积极性较高,目前全市13家村镇银行共吸纳本土民资19.19亿元,本土股权占比达52%,民资占比达83%。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由农信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组成,引入村镇银行的初衷在于激活市场竞争。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应将可用资金全部用于当地的农村经济建设;同时,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首先应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富余资金才可投向当地的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等,且不能发放异地贷款。

推进“三权”抵质押试点

激活农村产权“一池春水”

“下一步将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同时还将审慎稳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近年来,为盘活农户资源资产,金融机构在贷款品种上做了很多创新与尝试,其中以“三权”抵质押试点最具代表性。2013年7月18日,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这标志着林业资源变现资本的配套改革已正式启动。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其中也面临着抵押物评估难、担保物变现难等难题。记者在调研时发现,借助村两委的力量,搭建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增信平台是有效路径之一。

在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农信社与当地村两委建立了“村级担保合作社”,由合作社对村民的林木、农房、承包土地等进行价值评估,如果要借款,村民把相关证件抵押到合作社,合作社审核同意后村民直接去农信社贷款,不用再找人担保。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丽水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38万笔41.36亿元,今年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4万笔19.74亿元,9县(市、区)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均超过年度目标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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