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周骁骏 童政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工作开始在柳州、钦州、贺州3个市及横县、兴安等35个县推进。今年广西全区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左右,并根据农民教育培训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水平,以县级为主组织认定,为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初、中、高“三级贯通”的证书制度,形成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和晋级体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目标。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培育重点,中央财政按人均3000元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

据了解,受训农民在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合格者获颁培训合格证书,并记入相应学分。拿到合格证的学员可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获得认定的农民在农业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可获得倾斜和优惠。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每两年审核一次,如主营业务达不到相关标准,或农业生产时有违法、不诚信行为,则取消资格证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