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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垦区北安管理局: 惠农政策为何打折
12月9日,黑龙江垦区北安管理局逊克农场,一位农民正将玉米送入烘干塔。
黑龙江农垦北安工商物价局 杜 川图/文

黑龙江农垦区是我国的玉米主产区,笔者所在的北安管理局目前玉米播种面积超过300万亩,年产玉米300万吨以上。由于当地纬度高、寒流早,每年玉米收获的季节正好赶上霜冻期,玉米自然晾晒无法实现脱水烘干。由于脱水烘干设备昂贵,农民无力自备,玉米脱水烘干企业便应运而生。按照相关政策,玉米烘干脱水用电应该享受农业生产优惠电价,然而这样一项惠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被打了折扣。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城乡同价的通知》,目前,黑龙江1000伏以下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每度0.489元,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明显低于居民用电价格(每度0.51元)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度0.936元)。但长期以来,当地供电部门一直按照工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

目前,黑龙江垦区北安管理局14个农场共有25家玉米烘干企业,这些玉米烘干企业坐落在农场居民组或者生产连队的场院,仅仅是对玉米进行烘干后销售,没有进一步生产加工,电压都在1000伏以下,本该享受每度0.489元的农业生产用电优惠价格,但供电部门却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收取电费。目前,该管理局年烘干玉米100万吨,用电量1800万千瓦时,这样算下来,一年要多支付电费800万元,这大大增加了农产品的成本。

为什么对玉米烘干企业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而不是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此,黑龙江省北安管理局逊克农场供电企业的答复是:上级规定。而逊克农场供电局的上级单位黑河市供电局的解释是,对粮食初加工用电应在初次交易前,方属农业生产用电。但是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等用电,均属于农业生产用电。

北方高水分玉米在到达最终收储及加工企业前必须烘干后,才能进一步利用。玉米种植分散在千家万户,一个烘干塔投资少则百万,多则几百万,因此,玉米烘干不可能由单个农户自建玉米烘干设备完成,必须依托玉米烘干企业,玉米烘干企业理应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笔者代表黑龙江农垦的广大玉米烘干企业和农户在此呼吁,希望农业生产优惠电价早日得到落实,不要让惠农政策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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