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当前,中国经济的新常态已经对全球经济形势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不容置疑的是,伴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经济驱动要素的转变,电子信息产业无论从与其它产业的关联性还是独立性上看,都将成为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
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最具创新的行业之一。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电子信息产业的增速就超前于国民经济发展,拉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国抢占国际经济制高点的重要引擎。随后,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球互联网发展浪潮的推动下,依靠科技进步走出了一条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引进、消化、吸收、不断创新之路,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还促进了新兴产业及部门的形成,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转型。201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产业规模稳步扩大,销售收入总规模达到1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7%。产业增速领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3%,高于同期工业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就目前发展现状而言,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数字电视等领域也取得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一批国际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如联想、华为、阿里巴巴等,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结构优化的中坚力量。
但是,与发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相比,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虽然规模很大,但在创新上仍存在不足。一方面,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使得我国在原始创新方面能力不足。由于我国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在电子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能力落后于发达国家,缺乏核心技术和标准。在产业发展中,信息设备制造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弱;资金、劳动和管理密集型的产品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产品弱,电子信息产业内部结构处于低级水平。另一方面,电子信息产业的规模经济特点形成强者越强、强者通吃的局面,削弱创新积极性。高新技术、高新企业在发达国家的集聚,形成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总是落后于发达国家,从而形成发展中国家的跟随式创新和模仿式创新,阻碍创新积极性。此外,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创新驱动政策和西方国家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不仅存在投入方面的差距,而且存在由创新到市场的支持服务差距。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由传统态势转入新常态,这预示着新的变化、新的趋势、新的机遇。要适应新常态的经济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就要逐步拓展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勇于探索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问题,建立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创新体系,使电子信息产业迸发新活力。
首先,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层面上进行顶层规划,注重电子信息产业产业化能力的培养,逐步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创新技术产业化,为自主创新提供政策高地。要善于在国家层面上把握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在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方面应进行产业化运作。将国家政策、经济发展与创新体系紧密结合,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和规划,影响电子信息产业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促进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要积极培养有利于健康发展的创新系统。以市场牵引为主,以政府调控为辅,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注重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产品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以市场化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制,针对产学研问题,建立创新成果利润分成体系,允许创新主体参与利润分配,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构建鼓励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转变企业管理模式,调动企业家创新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重视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应用研究和市场开发,努力推动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政府则应通过对知识产权、隐私权的保护、内容的适度监管等,提供一个可预测的、持续及公平的商业和法律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的基础地位,鼓励企业创新。
再次,推动产业、创新与市场的有效融合。加快产业融合,尤其是与工业、服务业之间的融合,通过调整产业关联度,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协调互动,面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创新应用服务引领,增强产品、网络与服务的垂直整合能力,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通信服务的融合创新和互动发展;加快制造业服务化升级,着力提高产品和服务附加值,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大力发展应用电子产品、工业软件、生产性信息服务,培育新的市场经济增长点;加快制定统一的军民两用信息技术标准,大力发展军民结合的优势技术和产品,推动实现军用、民用信息技术和产品的互通互用,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四,优化法制环境,促进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法律制度是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基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到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率。适应市场以及时代的需求,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构建电子信息产业创新体系的基础保障。因此,针对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科技成果纠纷问题,推进我国技术创新的财税补贴措施的经济政策法律化是其主要解决途径;针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促进技术自主创新意识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升,逐步构建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