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改进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三是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采取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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