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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生类价格“附加费”待规范

汪 亮

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

当前,电费水费等民生类价格“附加费”种类偏多、增速较快,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令资源的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需。清理陈旧不合理的附加基金,通过“费改税”规范合理的收费,减少随意性和寻租空间,应是新一轮资源价格及税费改革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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