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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府购买服务大事记
曾金华

政府购买服务,也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

▷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 201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

▷ 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初步形成,相关制度法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 2014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就妥善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推进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实施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等问题作出规定。

▷ 2014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分类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严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

▷ 2014年8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目前,各地也已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文/本报记者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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