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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域环境管理应一体化
本报记者 杜 铭
——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

“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管理一体化应该成为重要突破口。应将环境管理一体化纳入京津冀区域社会经济协同发展。”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从区域角度考虑,借中央提出京津冀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契机,把环境管理纳入社会经济一体化,统一规范、统一监督、统一管理,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如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形成区域协调机制,固定污染源按照排放量大小分省市不同级别分级管理,形成源的管理自上而下,避免属地关系带来的地方保护;而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则是自下而上,推动空气指标监测体系的升级和完善。”柴发合建议。

柴发合认为,以环境管理一体化为突破口,京津冀首先要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比如实行联合会商发布制度,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等职责,力求在区域信息共享、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建立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和联合发布信息机制,成立监测预警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

“京津冀还应建立区域统一的预报预警体系,以针对重污染天气采取更为迅速有效的措施。”柴发合建议,建立国家层面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和联合发布信息机制,成立监测预警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分析研判,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柴发合说,“基于科学的重污染预报预警,各地就能提前24小时以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尽快建立科学实用的污染源排放清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重点针对当地的高排放行业和企业、柴油货车和黄标车、露天焚烧等采取更为严格的限行措施。在重污染过程结束后,各地应尽快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开展费用—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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