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积极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PPP模式、信贷模式创新、创投基金等方式,让各类社会资金高效地流起来、转起来,营造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当前,在我国经济运行中,有的地方资金汹涌,有的地方却“河道干涸”。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大力创新融资方式。而各地也积极通过PPP模式、信贷模式创新、创投基金等方式,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PPP模式——
激活财政资金“高效因子”
在当前全国财政收入出现新变化的情况下,如何使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民生等重点领域,既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又活跃社会资本投资、促进市场繁荣,这是创新融资方式的重要课题。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是一种不错选择。
在山东临沂,政府和企业就在探索PPP合作模式,解决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的问题。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主笑宜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在公私合营的模式下,市政府赋予临沂中环新能源公司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废弃物处置中心由该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为保障项目运行,市财政还会按照集中收运每吨80元、处置每吨1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虽然市财政每年要补贴上千万元,但却节约了技术研发、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等费用,还可以借助企业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运行经验,实现垃圾处理的环境保护效益,更好地保障公众权益。
对企业来说,则会通过这种合作模式获得新的投资渠道和盈利点:每年生产的1080吨油脂可直接作为化工原料出售;年产沼气547.5万立方米,全年节约标煤约3800吨,沼渣固液分离后作为沼渣肥料可外售。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PPP模式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调动起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巨大潜力。据了解,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3.6%,预计2020年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或将达42万亿元。同时,化解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也需要PPP模式发挥作用。
但是,PPP绝非万能灵药,如果不妥善设计和实施,也有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风险。专家表示,技术不规范、商业可行性不匹配、风险分配机制缺失、项目准备不充分等因素,都可能造成PPP项目失败。这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框架,更要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合作机制。
信贷创新——
开启融资“绿色通道”
“通过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介绍,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上海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提出了授信需求。”上海寰锦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秦堡说,“经过详尽的调查之后,公司通过上海银行的创新信贷形式,解决了公司的融资难题。”
记者了解到,上海寰锦是一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这类公司的融资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期长,而且基本不具备有效的可抵押资产。此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财务实力不强,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据初步统计,上海市仅有10%左右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这样的情况已经影响到上海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但是,合同能源企业是推进城市节能减排的关键,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为此,多家银行开始介入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比如,2012年,上海银行便推出了面向中小企业的合同能源贷业务,并在2013年与IFC(国际金融公司)专门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能源效率节约与新能源开发的贷款新产品——“IFC绿色能效贷”,由IFC为贷款提供50%的损失分担。
实际上,秦堡所说的贷款新形式,就是“IFC绿色能效贷”。秦堡告诉记者,DHL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航空货运速递公司之一,在与DHL签订正式合作协议1个月之后,上海寰锦就成功地从上海银行徐汇支行获得了3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为3年,以DHL节能项目的应收账款作为基本担保方式,无须抵押和其他第三方担保;从贷款发放第九个月起每季归还本金30万元,与DHL项目现金流相匹配,以此降低借款企业的还款压力。同时,该项目也成功向IFC申请立项,获得了“IFC绿色能效贷”的风险分担保证。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求,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提高传统融资业务操作效率,特别是有助于解决小微金融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问题,切实地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题的方案。
创投基金——
聚涓涓细流为转型动力
《平凡的世界》、《太平轮》、《山海经》、《十送红军》……10月30日,部分知名影视剧海报亮相第十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吸引了不少眼球。
“如果不介绍,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些耗资不小的影片能够成功开拍,不仅有政府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功劳,更有普通投资者的资金支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张荔华说,公司成立一年多来,以8亿元政府资金为依托,募集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及14只子基金,募资规模达到142亿元,实现资金规模放大了16倍。
这只是有关部门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的一个例证。北京首创创投公司投资总监李烈告诉《经济日报》记者,通过与海外资本“嫁接”也能实现融资方式的创新。“此前,北京市科委和海淀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目前,中心正准备募集成立一只国际技术转移投资基金,进行国际知识产权技术转移。首创创投也正在考虑通过香港平台与海外资本进行‘嫁接’,通过发起成立基金来投资控股海外技术公司,真正实现国际技术转移。”李烈说。
创投的资本在汇聚,社会投资的涓涓细流也在逐渐凝聚成产业转型的动力。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国际投资发展公司项目审批部经理刘伯年告诉记者,2013年以来,亦庄国投设立了规模30亿元的北京亦庄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母基金)和8个子基金,基金总规模现已约100亿元。目前,亦庄国投发起和参与设立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等基金,并力争与优秀企业合作设立更多的产业发展基金,拉动产业转型。
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创投基金在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投中集团高级分析师宋绍奎认为,目前,各地对不同的创投基金有不同的补偿措施,尽管税收情况基本一致,但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多重征税问题。不仅如此,基金还因组织形式不同而面临不同的税负标准,不利于建立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未来,在促进创投基金健康和长远发展等方面应多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资管产品投资管道的特点,统一由私募金管理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收的义务,切实防范各类避税行为。同时,建议扩大长期持有股权的税收优惠范围,在投资者层面进行税收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