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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 筑牢法治保障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深入学习和落实全会精神,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首先就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含糊不得。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共产党在长期艰难曲折的斗争中,铁的纪律不仅保证了革命事业的胜利,也赢得最广大人民的真诚拥护和信赖。没有党的自身建设与保障人民利益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就不能够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独立,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平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正反两个方面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更加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党的自身建设与人民当家作主置于政治建设的首位。没有党的自身建设与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统一,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就不可能取得今天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因此,我国宪法所明确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发展的客观结果,是人民的必然选择,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和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所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鲜明的体现。

今天,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只有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法治保障,不仅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还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不仅要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不仅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还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都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绝不允许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党同志都要带头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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