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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与工商系统将实现信息对接 多个事项具体操作办法明确
记者李万祥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对业务信息对接、网络执行查控以及股权收益冻结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

根据《通知》,各级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络专线、电子政务平台等媒介,将双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逐步实现人民法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相关信息。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刑事犯罪人员等信息交换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将其作为加强市场信用监管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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