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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正视电动车禁令的连锁反应
祝 伟

广州市近日出台规定,拟全面禁售禁行电动自行车。此举引发社会关注。

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增长过快,容易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屡禁不止的电动车搭客现象,特别是某些电动自行车超速或违章行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行人安全。从这些角度来说,广州出台电动车禁令的初衷可以理解。

不过,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既涉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也关乎民生和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在一些城市,由于电动自行车成本不高、驾驶方便,快递、送水、送气等服务性行业普遍将其作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同时,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绿色出行工具,既能满足百姓机动出行的需求,也可以弥补城市公交系统特别是短距离微型公交不发达的缺陷。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仅会降低服务行业的运作效率,推高社会的消费成本,也将给百姓的日常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这些是禁令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不能不充分考虑。

重要的是,电动车安全隐患的背后,并非只有电动自行车自身的问题,还有监管不力和交通意识淡薄的问题。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是自重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商家私自提高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和功率,不少车型超重又超速,加之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规则,都会导致电动车使用中的安全问题。

因此,对电动自行车是否禁行,既需要政策的力度,也需要人文的温度。如何在规范交通秩序和方便群众生活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有赖于政府更加精细化、人性化、差别化的管理,考量着决策者平衡各方利益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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