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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民普法 建设法治社会

新中国成立65年来,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形成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伴随一部部事关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经济民生的法律不断出台,通过全民普法这一伟大创举,将社会主义法治之树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

一个国家,只有公民具备法律信仰的心理基础,并从内心真正地尊重法律,进而以之作为行动准则,才有可能迈进法治社会的门槛。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器上的条文,而是铭刻在公民心里的文化精神。

29年前的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一五”普法由此启动。

“一五”普法,开创性地提出了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二五”普法,强调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为重点,加强部门和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三五”普法,重点宣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并将普法向依法治理延伸;“四五”普法时期,明确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五五”普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将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创新性地提出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六五”普法,进一步提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对象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

全民普法,一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一直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随经济发展而发展;一直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相适应,随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一直与人民群众不同阶段的法律需求相适应,随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法律需求而发展。

在这种适应、发展的过程中,总的趋势从未改变:普法日益向纵深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渐提高,领域持续拓展,影响更加深远。数字显示,仅“五五”普法期间,就有24600多人次的省部级领导干部、41.53万人次的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种法制讲座。更有4200多万人次的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2700多万人次的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98%以上的公务员达到了每年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

如今,“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决策时常问的问题;遇到涉法问题,老百姓也从“讨说法”到自觉拿起法律武器。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近几年,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告官”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与此同时,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7年保持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持续下降的总体态势。

行政案件上升、信访总量下降。这“一升一降”反映的是公民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折射的是依法解决问题正逐渐成为普通群众的行为习惯。

从“一五”到“六五”,全民普法实现了从普及法律常识到推进依法治国。

今天,依法治村、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等等,这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但已生根、开花、结果的各项依法治理活动,最初都是在普法的基础上被提出来、并得到发展的。

2013年,国家授予54个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321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仅以吉林省为例,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全省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910个,占全省村总数的52.5%,其中有48个行政村达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有209个村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1999年3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被庄严地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宪法原则。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

从“一五”到“六五”,全民普法实现了从法制启蒙教育到培育法治文化入心入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过去一年,全国普法机构运用微博、微信、动漫、微电影手段,开展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普法活动风生水起。“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在新浪网、腾讯网和人民网上线仅6个月,粉丝已超过150余万。目前,我国政法微博总数已达2.4万条,占政务微博的四分之一,法治与文化、创意、科技融合,传播了法治文化、弘扬了法治精神。

“法治”,是当前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这说明在当代中国,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一种措施,它首先是一个民族国家和全社会的价值、理念和文化,是一种公民的观念信仰体系和生活方式。

我们有理由相信,深入持久的普法活动,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有了这一坚实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终将变成伟大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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