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 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根据国际公认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有关机构的工作,把所谓“中华民国”代表驱逐出联合国。但是,主要由于美国政府的反对,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一直被台湾国民党当局占据。

于是,围绕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展开了长期斗争,并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开幕,10月18日起,就中国席位问题展开激烈辩论。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首先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否决了美国、日本等22国提出的所谓“重要问题”提案。这时,联合国会议大厅爆发长时间的热烈掌声。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所谓“外交部长”被迫宣布“中华民国”代表团不再参加联合国大会的任何议程,离开会场。随后,联合国大会表决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台湾国民党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这个提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联合国会议厅再一次响起热烈的欢呼声。

1971年11月15日,中国代表团第一次出席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代表中国政府,对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进行不懈努力的友好国家表示衷心感谢,并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中国外交的重大突破,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