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曾金华
近年来,预算公开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11张表格全部公开,100个中央部门也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超过7.4万个
10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同日,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当前社会各界对预算公开的期望很高,请问下一步预算公开方面会有哪些打算?
答:近年来,财政部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从2009年首次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4张表格以来,2014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1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10年75个中央部门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2014年,99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10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将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决定》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要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问:有观点认为,目前财政专户种类和数量较多,且游离于国库不易监管,请问财政部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超过7.4万个,撤户率达32.4%。下一步,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问:《决定》出台后还需要做好哪些配套工作?
答:为了将《决定》中的改革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目前,各项配套改革任务进展顺利,正在按照预定的计划稳步推进。
比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财政部也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有关制度办法,内容涉及中期财政规划、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预算公开、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