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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卫·鲁尔表示—— 创新不能成监管套利工具
本报记者 钱箐旎

“目前,P2P借贷在英国总体规模还较小,但发展速度较快,主要是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为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英格兰银行审慎政策部执行董事大卫·鲁尔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此类创新方式持支持态度,但也需从监管方面加以管理。

大卫·鲁尔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英国的金融监管也开始发生变化。现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有金融稳定局和审慎管理局,主要负责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管理,并设有金融形势管理局来保护消费者和进行市场监管。

“其他主要改革还包括遵守ICBS和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为银行设置比较高的资本要求,以及停止对银行‘大而不能倒’的保护,要求相关银行有一定风险损失吸收能力。”大卫·鲁尔说,此外由于欧元区是英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因此欧债危机对英国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很多英国银行有风险敞口,所以英国也需要对这些银行加以监管和监控,确保其能抵御一些风险。

在谈及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带来的冲击时,大卫·鲁尔表示,目前英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很小,未来将会有更大发展。英国鼓励金融创新,通过金融创新,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说,要鼓励银行通过创新提供更多服务,而不是将“创新”作为监管套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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