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经济日报》刊发《P2P网贷格局或生变》一文,报道了阿里巴巴、搜狐等电商和门户网站纷纷上线P2P网贷平台的新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贷款已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但由于缺乏法律规范,网贷平台成为监管真空地带。笔者认为,网贷平台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既要鼓励创新,又要严格规范,防范风险。
首先,应明确具体监管部门。网贷平台涉及金融、互联网等多领域,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监管,因此应确定主监管部门及协助监管部门,密切分工合作。其次,应制定《网络平台贷款管理办法》。明确网贷平台的性质、设立的标准,界定其业务范围,确定经营规则,规范经营管理。再次,应强化风险防范和管控。对利用网贷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此外,还要加强网贷平台的透明度建设,实行信息公开,提高投资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河北省承德市 李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