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包容性发展”,一方面强调发展的目标在于让社会中的每个人受益,另一方面强调受益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还须有更高的价值追求。从总体上说,这是更多地把“人的发展”统筹到“发展”的概念中,使经济发展更有利于人的发展,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如何实现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这既有赖于强调机会均等,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激发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创造性,也需要重视改善民生,注重制度建设,兜住民生底线,减少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强调机会均等,就是要把政策的关注点放在机会公平、过程公平上,应尽可能地使全体社会成员大体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面对相同的环境和规则,结果的好坏更多地取决于自己的努力和能力的发挥;强调兜住民生底线,就在于政府要竭诚尽力,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雪中送炭解决民生实际问题。
只有从“上不封顶”和“下有托底”两方面把工作做扎实了,才能真正实现“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本报记者 欧阳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