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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敲定
本报记者 顾 阳

《经济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由海关总署牵头的“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方案已初步完成,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据悉,该改革方案包括20项具体改革事项,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开展维修和展示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结转新模式等15项举措将在近期着力推进实施。

作为外向型经济的产物,设立于1990年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我国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此后,根据改革开放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定需求,我国先后设立了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即从最初的保税区,到后来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园区,以及为优化出口加工区功能缺陷而设立、开放层次最高的综合保税区。目前,我国现有11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超过200万的劳动力在特殊监管区域内实现了就业。

根据改革方案,在加快区域整合方面,将严格新设审批、落实退出机制、推动出口加工区等符合转型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为综合保税区。据了解,今年海关总署已对8个出口加工区启动了转型为综合保税区的审核程序。

在推进功能优化方面,将评估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的选择性征税试点成效,推动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贸易多元化功能区,允许区内企业利用监管年限届满的机器设备承接境内区外的委托加工业务,支持区内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允许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支持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据了解,海关总署已在上海、杭州等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业务量增长显著。据杭州海关统计,杭州出口加工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仅3个多月,销售金额就近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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