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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逐步实现诉访分离依法治访
许跃芝

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总体要求是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现从过分依赖行政手段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向依法按程序处理的转变。

改革需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从健全制度机制抓起,才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2013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点改革项目,明确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先后分四批部署各省(区、市)政法机关开展改革试点。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

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精神,正在逐步成为各方共识,涉法涉诉信访的解决正逐步回归到法治轨道。据统计,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数量同比上升了7.1%,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总体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信访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越来越多符合受案条件的信访问题在法律程序内得到受理。

然而,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成为制约改革深入推进的瓶颈和障碍。一是入口不顺。表现在信访申诉的渠道窄、渠道少,诉与访的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受理立案的门槛高,各单位间存在“踢皮球”的问题等。二是法律程序“空转”。有些案件虽然进入了法律程序,但办案单位态度不端正,办案不认真,有错不纠,有瑕疵不补正,法律问题没有得到依法公正解决。三是出口不畅。有的已经走完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退不出处理程序,有些案件当事人仍然反复缠访闹访,严重影响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央政法委适时制定出台“三个意见”,其目的就是推动政法机关建立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进一步破解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开展。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往往是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交织,法度之外和情理之中的问题相互交织,法律诉求和利益诉求相互交织。要全面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必须在法治方式主导下,坚持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涉法涉诉信访法治方式解决的改革,政策性、法律性强,涉及面广。信访案件、当事人诉求千差万别,情况复杂多样。要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实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把握好三个关系:既要坚定改革必胜信心又要勇于面对困难挑战,既要坚持以法治方式为主导又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既要按照顶层设计抓好落实又要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唯此,才能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开展,确保取得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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