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
廉 丹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明确了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这一决定反映了香港主流民意,开启了行政长官普选的大门,对香港民主发展、对“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具有历史意义和重要影响,为香港的民主发展历程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正如决定指出的,“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

香港回归前,没有民主政制可言。英国对香港实行殖民统治,港督由英国政府委派,港英当局的行政局和立法局议员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港督委任,港人没有民主的权利。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政府决定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时,就制定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针政策,承诺循序渐进发展香港政制。

1997年香港回归后,港人第一次有了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第一任行政长官由400名港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时,选举委员会扩展到800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时,选举委员会又扩大到更具广泛代表性的1200人。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宣布在2017年香港可以普选行政长官。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香港普选行政长官正式打开了大门。香港回归17年来的民主发展进程,速度已相当于西方过去的100多年。

关于如何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早从起草香港基本法开始,香港社会就开始争论,直到现在,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仍然难以达成共识。要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必须对一些具有很大争议的核心问题予以明确,特别是纠正明显偏离基本法的错误认识,否则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不可能实现。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行使中央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的决定权的重大举措,是在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转折点上做出的果断抉择,决定指明了制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方向,为香港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奠定了法律基础。

目前,香港民主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如何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应当看到,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将使500多万香港合资格选民第一次实现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同时,也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部议员实现普选创造条件。香港居民一向务实,香港近几十年来经济社会取得较大发展,原因有多种,其中一条就是香港居民的理性和务实精神。这种精神对解决目前普选面临的问题尤为重要。理性就是要从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求同存异,为实现普选创造条件;务实就是顺应绝大多数市民希望实现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愿望。相信有爱国爱港的广大香港居民的支持,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目标。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