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金融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通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王 璐

目前,在许多偏远山区,通存通兑等金融服务仍然没能全面覆盖,村民要到镇上才能办理金融业务。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强村级基础金融服务,中国银监会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总体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多样化手段延伸村级基础金融服务。包括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通过采取乡镇网点延伸服务,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简易便民网点和布设电子机具等方式;对目前仍没有任何形式金融服务的行政村,优先解决好存取款和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问题;已经解决基础金融服务问题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丰富服务功能,逐步充实查询、银行卡、小额贷款申请受理和基础信用信息收集等方面的服务;具有潜在服务需求和业务基础的,进一步增加代理缴费、保险、理财和证券业务;在具备通信条件的行政村,与网络通信运营商合作,利用固定电话、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打通网点、人力无法到达的“最后一公里”制约,使申贷、查询、转账、汇款、消费、缴费等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络技术运用,直接服务到户到人。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

这些措施要实现落地,除了银行自身的努力,配套建设也很重要。《意见》提出,应当持续推进村级信用文化建设,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高农户金融消费意识;积极与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联动,形成多方参与、互惠共赢的协调推进机制,在营业用房、费用补贴、税收减免、风险补偿、担保机制、打击逃废债等方面予以扶持;优化整合金融服务资源,加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最大程度发挥好各自在机构、网络、人员等方面的服务优势,灵活调配乡镇网点人力,适当调整服务频率。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