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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表示:
盼香港社会在决定基础上凝聚共识顺利实现普选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赵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31日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当天下午全票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这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时刻。希望香港社会能够在此基础上,理性讨论、凝聚共识,为2017年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而共同努力。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李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在回答相关提问时,李飞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基于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决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宪制责任,本着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香港民主制度发展的重要时刻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决定,是一个庄严、审慎的决定,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他表示,鉴于香港社会围绕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旨在澄清偏离基本法有关规定的错误认识,在遵循基本法关于行政长官普选规定的基础上,确立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法律框架,为凝聚社会共识提供法律基础。

李飞说,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达至普选,要遵循“五步曲”的法定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只是走出了第二步,香港到底能不能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取决于后三步能不能走得顺畅,而其中的关键是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能不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

他呼吁香港社会部分人放下成见和个人利益,拿出政治勇气和智慧,以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为念,以最广大的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为念,以正确实施“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香港基本法为念,本着对历史负责、对香港市民负责的态度,与中央和特区政府一起,推动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顺利实现。

李飞还表示,按照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既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也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这就决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必须拥护中央政府,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如果香港的行政长官与中央对抗,不爱国爱港,那么在“一国”之下的“两制”就行不通,“一国两制”方针就要告吹。所以,爱国爱港是行政长官在法律上必须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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