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王敬文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就预算法修订热点问题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强调法制化,修订预算法是从财税体制改革的源头进行动态优化。
贾康表示,预算法是我国法治化推进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是以法的形式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是“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的通盘规则,其重要性同时伴随着复杂性,所以修订过程比较长。
对于草案四审稿中有关“预算公开”和“全口径预算”的规定,贾康认为,“预算公开”指导预算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提升透明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一定程度上遏制“三公消费”乱象;而“全口径预算”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财力统统放到预算体系中去反映。他强调,如果说预算全公开体现透明度,那么全口径预算就是体现完整性,完整性和透明度是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水平提高的必备条件。
草案四审稿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发行债券,是否会引发风险也为社会关注。贾康认为,允许地方发债就是把原来潜在的隐形债务风险加以抑制,阳光化更有利于控制地方债风险,是明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