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助力”医改,明确深化医改要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要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为面对全民,在医疗保障、人员就业、促进经济转型等多个空间发挥作用的重要产业
8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成为重点议题。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这也是保险新“国十条”发布后,首个出台具体推进措施的领域。
此次会议传递出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商业健康保险将不仅是保险业的一个分支,而是面对全民,将在医疗保障、人员就业、促进经济转型等多个空间发挥作用的重要产业。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被显著提升,一次飞跃的机遇到来了。
报销比例提高
按照此次会议精神,首先将“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这就是说将有更多的人享受到大病医疗保障,并提高医疗费的报销比例。
这些改革早几年已经在广东湛江、河南新乡、江苏太仓等地探索并实施了。比如中国人保在广东湛江首创了“管理+经营”模式,以此参与当地城乡居民统筹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政府不多出一分钱、老百姓不多花一分钱,而居民保障金额大幅提高、覆盖面更广”的效果。这些先行成功的模式可以说是商业保险参与新医改建设的典型样本。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目前这项制度试点已取得成效,要抓紧向全国推开”,按照这样的速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等现象将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会议提出,要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特别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可以肯定,健康保险产品将随着保障领域的扩大,逐渐进入一个繁荣的时代。此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面,也很快会有更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出。
政府采购将扩大
如何推进商业健康保险真正融入基本医疗保障?会议提出的路径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就是要激活市场活力,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在我国的居民健康保险领域,政府采购一直是主要模式之一,“面对我国体量庞大的健康保险需求,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负担,不用另外组建专业的人员队伍,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管理和客户服务方面的成熟经验,提高医疗保障效率。”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郭金龙说。他强调,这是一举多赢的方式,相关部门要相互努力配合。
从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始试点以来,政府办社保,还是保险机构代办社保并结合商业健康保险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其中既有地方政府、地方卫生医疗部门不愿放权,也有相关专家认为放手市场则乱的观念影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认为,从目前的几个试点看,成效还是不错的。“政府继续简政放权,给了市场更大的舞台,扩大并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范围和水平。同时,老百姓也扭转了只依赖政府、不会利用市场资源的意识,认识到如果有更多个性化的健康保险需求,可以寻找商业保险机构来满足。”
医疗领域投资放开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与商业健康保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但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可能带来的承保和经营风险。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为保险机构的风险控制打开了政策绿灯,即“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新办医疗、社区养老、体检等机构”。
事实上,保险机构投资医疗领域有利于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医疗费用,这也是一种国际经验。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尤其是以经营健康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普遍投资医疗机构,以便“医”“保”双方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在保险市场较为成熟的我国台湾地区,保险公司已经在投资和参股医院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此前多家保险公司都以此方式做过尝试,但遇到不少困难。如今政策的低成本将大大改善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的环境,为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助力”社会基本医疗保障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