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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府花钱必须接受监督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已进入四审。目前,我国每年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资金超过4万亿元,但资金管理一直缺少法律规范。近年来一系列套取、挪用资金违规现象与制度不健全有直接关系。四审稿最大亮点是对立法宗旨的完善,在现行法规强调“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基础上,增加“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内容。政府由管理主体变为管理对象,用法律约束行政权力,让人民监督政府花钱。修改后的预算法还首次明确了转移支付的法律地位,这将为未来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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