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构建这一制度至少应在三项关键改革上有所突破。
一是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可以对自然资源衰减的情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在自然资源衰减后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虽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个概念已明确提出,但如何编制、包括哪些指标、如何衡量正资产和负资产等还有待破题。
二是建立主要领导者对自然资源损坏情况的离任审计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坏的责任终身终究制度。地方行政长官在任期结束时须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评估其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是增加了还是欠账了。
三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损坏的赔偿制度。“谁损坏,谁赔偿,必要的时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把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并进行细化和落实,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才会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有效机制。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至少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坏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谁使用资源、污染环境谁付费的机制,以及第三方治理机制,谁有资质、谁有能力,通过第三方招标的方式来实现治理。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