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对挂靠环评机构的62名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并注销登记,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同时,将按规定对相关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按照规定,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而未在环评机构全职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然而,一些环评单位因具备资质的专职技术人员短缺,就私下采用高校或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挂靠资格证书,这种现象目前十分普遍。毫无疑问,这类环评工程师挂靠问题,将助长环评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大大降低环评的实际作用和意义,必须加以遏制和整治。
首先,加强环评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杜绝挂靠行为,避免人证分离,将有助于环评工作的公正开展。环保工作人员在环评机构中挂证,难免出现环保系统内自行编写、自行审批、自行监管的尴尬现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不但损害了环保部门的形象,丧失公信力,也难以很好地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
第二,杜绝挂靠行为,有利于环评行业全面走向市场化。环评机构作为服务性的中介机构,本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然而,有些环评机构由于挂靠人员的暗箱操作,不仅使其承接项目要比一般的环评单位容易很多,而且价格也不符合经济规律,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三,杜绝挂靠行为,有利于环评质量的提高。时下,中介机构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更有甚者,环评中介机构与建设项目单位之间因利益驱动达成默契,相关机构为了接到环评业务绞尽脑汁,只要付款单位满意,环评报告怎么写都行。
寻租环境的存在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消除寻租活动赖以存在的环境。环评原本是控制污染的前哨,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然而,环评资质证书挂靠行为却导致事与愿违,让环评增加了一项新的寻租的可能性。近几年,一些地方环评腐败案件频发,也再次说明杜绝环评资质证书挂靠行为的必要性。因此,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环评机构和人员的诚信体系,不仅是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抑制腐败的有力手段,也是规范环评工作的必由之路。
(原载于8月20日《中国环境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