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服务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一则,绝大部分领域的科技创新投资都由政府“埋单”,以致科技服务型企业也大多依赖政府;二则,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收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很难激发民营资本的投资热情。这一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服务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也削弱了其服务创新驱动的能力。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科技服务业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完成全新形势下的全新任务,当务之急便是明确科技服务业的市场化方向,辅以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引来市场资源的活水。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更偏向于提供科技公共服务,把能由市场完成的科技服务尽量交给市场。对于科技公共服务,应引导科技服务企业去做,政府再择优进行采购。对于科技竞争性服务,政府则要完全退出,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市场的活力激发科技创新的动力。
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创造民营资本和社会闲散资本进入科技服务业的良好环境。一方面,减少对民营资本进入科技服务业不必要的限制和约束,有序放开市场准入,简化投资手续,降低投资门槛,让各类资金“进得来”。另一方面,搞活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体制机制,在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增加收益分配中资本所占的比重,让各类资金“留得住”。
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催生一批竞争力强、服务力强、具有国际影响的优秀科技服务企业。鼓励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倾斜,打造一批以区域或产业为纽带的、有核心优势、有竞争实力、有国际视野的科技服务企业,并通过其带动作用,拉动科技服务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