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何川报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公告称,初步确定于8月25日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新三板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准备和通关测试情况确定最终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时间,具体时间以新三板后续公告为准。这意味着做市转让方式的推出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据了解,新三板做市转让业务的上线工作将分为上线准备期、上线期、重点保障期三个阶段。为稳妥做好实施做市转让方式相关业务衔接,8月19日至29日,新三板将暂停办理初次开通交易单元、新增交易单元、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做市商加入做市等相关业务;8月21日至26日,新三板将暂停办理股票挂牌业务。另外,即日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暂停办理股权登记日为8月20日至25日的权益分派业务,以及暂停办理公开转让日为8月21日至26日的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业务。
新三板有关负责人表示,在8月25日至29日做事转让的运行保障期内,如果发生异常交易故障,新三板可能采用的交易结果处置方案有当日全部交易认定有效、当日部分交易认定有效、当日全部交易待认定三种模式,待认定的交易按暂缓进入交收处置。
此前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明确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两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实际上,我国在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和天津股权交易所都进行过做市商试点,但在统一监管的规范化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行做市商制度则尚属首次,这也是新三板的制度创新之一。分析人士认为,做市商的核心功能在于提供估值定价和流动性,有望改善目前新三板交投清淡的局面。
在今年5月份新的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之后,目前新三板仅支持挂牌公司股票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集合竞价转让,而初定于8月25日实施的做市转让方式将能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多元化的交易方式。另据介绍,目前新三板正在研究竞价转让方式的适用条件,预计明年初适时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