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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好“爱心账本”激励志愿服务
本报记者 陈 郁

上海市注册志愿者周文佳每周都要到杨浦区图书馆少儿馆,从事两个半天的书报整理及少儿科普宣传服务。过去,他从未计算也无从计算自己的服务时间。现在,他有了一张特别的志愿者IC卡,“每次志愿服务前后各刷一下,就能确定当次志愿服务的时长,这些记录将被上传到市里的统一平台累计起来。”周文佳说。这个网络平台,是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它被形象地称为“爱心账本”。

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建立了这样的“爱心账本”——2012年10月,民政部出台《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建立起“认可志愿者和志愿行为”的制度体系。随后,全国137个地区相继启动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工作。

按照记录办法,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管;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

一年多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我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不断健全。目前,全国已有4家全国性志愿服务组织,省级志愿者协会或联合会达40多个,90%以上的街道社区都建立了志愿者工作站。据统计,全国志愿者服务站已达7万余个,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民政部将着力抓好志愿者行业组织建设,整合各类志愿资源,统筹规划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行业规范。各地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制度,尤其要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转移共享制度,逐步实现志愿服务记录跨区域、跨单位对接。

按照工作安排,为期两年的试点结束前,民政部将开展全面的试点总结评估,全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不仅具有激励功能、保障功能、回报功能,还具有信用功能。一些志愿服务的时间和事项通过统一记录,成为志愿者个人工作与生活的社会资本,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在实践中正逐渐发挥标识志愿者信用、赢得社会公众信任的作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谭建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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