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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得从事中介活动
海口规范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行为
记者何伟

本报讯 记者何伟从海南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自8月初开始实施《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监管暂行办法》,提出规范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委托人和中介机构合法权益的一揽子办法,包括打破中介机构垄断、规定中介机构明白收费、要求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从事中介活动等。

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相当部分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公证性、鉴证性、信息性等前置资料,而这些前置资料一般由参与行政审批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新办法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依法降低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鼓励和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资本进入海口中介服务领域。新办法是海南省首部强化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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