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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福州:
分级保护茉莉花基地
本报记者 杜 芳

福建福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原来达10万亩,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城市扩张建设等而不断减少,最低时减至5000亩。近几年,福州茉莉花茶获得不少荣誉,种植面积有所增长,但整个产业仍十分脆弱。

为了加强茉莉花茶的保护,传承福州茉莉花茶文化,今年5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该《规定》于8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福州茉莉花茶的茉莉花种植、茉莉花茶加工制作、茉莉花茶品牌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对茉莉花种植的划区定界、基地建设起到保护作用,有利于保证高品质茉莉花的种植面积,对茉莉花茶加工制作、标准工艺、品牌推广起到促进作用。

按照《规定》,今后对福州市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规定》明确,福州市政府应在适宜种植茉莉花的区域内划定种植基地,并发布公告。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一级和二级种植基地。一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二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

福州鼎寿茶业公司董事长林洪寿说:“过去种花的基地没有得到保护,我们心里没底。现在有了法律保护,我们吃了‘定心丸’,种花的劲头更足了。现在,公司把茉莉花种植基地的承包期已从10年延长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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