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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好集体补偿款
本报记者 刘 慧 通讯员 孟嘉多

7月20日是辽宁省锦州市桃园村发放养老金的日子,一大早,村委会就挤满了老人。刚领到1000元养老金的王福祥笑容满面。“有了这笔养老金,我和老伴每个月增加2000元收入,生活宽松多了!”他说。

这笔桃园村人的“养老金”,来源于征地补偿给村集体的补偿款。2008年,锦州城市南扩,渤海大道修到了桃园村口,这里成了距离城市最近的炙手可热之地。除了2100亩耕地和部分山地以外,桃园村还有5000亩左右的未利用土地。征地开发后,村民和村集体都得到了补偿款。

村里有了一笔补偿款,但这钱怎么用才最好?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给50岁以上的人每个月发放生活补助。全村享受生活补助的人数530人,占村里总人数20%以上。

为了让补偿款能够细水长流,桃园村委会决定参与开发入股,让钱生钱。桃园村支部书记韩中元说:“开发搞好了,以后仅吃银行利息,就足以维持老人的‘养老金’,村集体也有了一部分经营收入。”

除了发养老金,每逢过年过节,村里还给老人们发米、面、油。据统计,从2008年到现在,桃园村共发放生活补助760余万元。

如今,支持教育和医疗卫生建设开始成为桃园村补偿款支出的一部分。桃园村桃园小学的126名小学生早饭和中午饭都由村里掏钱买单,每人每年还发一套校服;村里成立了村集体卫生所,聘请两名医生,免费为村民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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