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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2”昆山爆炸事故被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本报讯 记者王轶辰 薛海燕、通讯员孙页报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决定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立即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国务院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8月4日召开全体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8·2”事故调查组组长杨栋梁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事故起因是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杨栋梁进一步指出,该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等。

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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