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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 5项积满60分可申请落户

广州日前出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8月1日起正式接受积分入户申请,申请人需具备8个条件,同时根据5项积分计算满60分即可申请。

《细则》规定,申请人需具备的8个条件分别是: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持有广州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创业或者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将通过“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等五项记分指标计算积分,累计总积分满60分即可申请入户。

同时,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根据申请人在广州市缴纳社保和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确定入户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申请人可先在网上申请,再递交纸质材料,然后到窗口办理,等待初步审核,审核公布名单,然后核发入户卡,最后申办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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