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1日电 (记者刘兵) 1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等7地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对11起涉暴恐音视频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2名被告人中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9人被分别判处15年至4年有期徒刑。
这批案件均为利用手机、互联网等存储、下载、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音视频,进而从事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非法制造爆炸物、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的典型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级法院均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上诉权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