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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源头整治违规揽存
莫开伟 谭 伟

眼下,不少大型商业银行以防“钱荒”为名,玩起了暗地违规揽存的把戏:有的不惜成本借助外地“资金掮客们”在各地大拉存款,为其提供游山玩水费用;有的对存款大户们提供专车接送、免费旅游等优惠服务,以“截留、稳定”存款。

违规揽存禁而不绝,一方面是因为商业银行有存款业绩考核压力。存款任务完成好坏,与银行高管业绩及员工收入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监管部门对违规揽存监管不到位、处罚不严;有时候即便发现了苗头,查找到了证据,往往也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造成存款乱象久治不愈。

违规揽存对金融业危害不浅。其一,孳生了职业“金融掮客”,大打政策擦边球,容易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二,加剧了存款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国家金融宏观统计数据失真,误导货币政策制定。其三,容易引发银行经营风险,也极易滋生腐败。其四,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靠高额回报和变相增加支出拉来的存款,既抬高了社会整体融资成本,导致银行经营利润下降,同时也会诱发银行转嫁成本,不断抬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为确保存款竞争市场规范有序,营造银行融资生态,必须对违规揽存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需要建立存款增长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各商业银行分配存款增长指标要根据居民收入增长实际和当地经济总量,制止不切实际盲目下达高指标和追求高增长行为,防止基层弄虚作假。同时,降低存款增长与高管、员工绩效挂钩系数,引导全员用改善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等手段去吸引客户,确保存款行为理性,使存款增长客观、真实。

二是需要建立内外结合的立体监管体系,堵上引起违规揽存的各种诱因。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存款内控监督体系,把预防措施引入揽存活动中;严格财务费用审核,对涉及存款的各种费用应加大审计力度,防止其中的“猫腻”。同时,银监部门应加大监督与追责力度,组建专门力量,对银行存款业务开展经常性检查;建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及存款户举报,对违规揽存个案不姑息迁就,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效应,使违规揽存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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