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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补牢政府采购制度漏洞
毕晓哲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多地在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甚至高达40%。如此高额的回扣,固然与所涉干部的拒腐、抗腐能力不高有关。但相关操作缺乏系统、刚性的制度约束,也为腐败分子提供了机会。

漏洞的主要表现,就是“采购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的严重滞后。目前,国内尚缺乏统一的采购公共服务名单范围,什么服务可以采购、什么服务不能采购,各地自行其是。此外,采购服务的评价标准没有统一,也给个别官员采购“质次价高”的服务提供了可能。

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吃回扣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近年来因政府采购获刑者寥寥,政府采购“腐败”问题多以内部处理方式解决和违纪看待,客观上纵容了此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解决政府采购服务领域的巨额回扣问题,离不开健全有力的制度机制。一方面,要尽快实现政府财政预算的法定化管理,让政府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都纳入制度和法律的监管之下,大幅度削减采购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采购决定权,实施财务支付和服务审核、使用三方独立。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水平,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评审机构及相关机制,对“吃回扣”行为零容忍、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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