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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绿地率不低于35%
拉萨市鼓励荒山荒地造林
记者夏先清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拉萨市居住、公共绿地率不低于35%,鼓励单位或个人通过承包在周边宜林荒山荒地绿化造林,并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去年,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工程造林15.5万亩。目前,拉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6%,绿地覆盖率为32.8%,人均绿地覆盖面积为9.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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