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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化解垃圾焚烧之“结”
冯是虎

近日,国新办发布的消息透露: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73亿吨,可堆出500多座百层高楼。可是,作为垃圾处理的有效手段,垃圾焚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却屡屡遭遇到当地群众的反对和抗议,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据悉,实施垃圾焚烧,可将垃圾体积缩小至二十分之一。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国家将建成300座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第二次修订版也于5月份正式发布,足见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要将国家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求我们在解决此类问题时下更多的功夫。

此类问题本质是利益冲突,老百姓谁不希望能有好的居住环境?而建立垃圾焚烧厂也是为了净化生活环境,双方利益本应该一致。相关政府部门作为项目的主导一方,要有对全体老百姓包括项目周边居民负责的意识,为了使项目顺利推进,就要平衡好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硬件投入上要真正过硬,并确保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确保充分沟通必须避免“技术性傲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对全国运行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摸底调查,结果表明90%的二恶英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已经符合欧盟标准。但要让老百姓对环境标准有信心,就要通过组织参观和耐心的技术讲解等途径,主动与社会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鼓励民众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垃圾焚烧企业应该接受市民与社会团体监督、建议,并将其与政府、市民的沟通情况全面公开。比如,垃圾焚烧厂可以设置电子显示屏,当地老百姓通过实时显示“焚烧系统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实现对于垃圾焚烧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利用新技术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督,是化解垃圾焚烧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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