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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示——
网上销售海外代购抗癌药均为假药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日发布消费提示,一些商家在互联网上宣称通过海外代购,向国内低价销售的印度版“易瑞沙”等所谓抗癌药均为假药。

据悉,这些药品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多为不法分子仿冒国外知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或通过国外个人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邮寄回国销售。这类药品在外包装上没有标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其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无中文标识,且销售价格仅为合法“易瑞沙”的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和使用这类药品,以免上当受骗,威胁生命健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抗癌药均为处方药。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互联网禁止销售处方药,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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