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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温津贴别再“躲猫猫”
谢庆富

盛夏将至,如何保障烈日下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话题也在升温。6月起至9月,江苏省将连续4个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在此期间,江苏境内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均可向所在企业申领高温津贴。

据统计,我国已有20多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并公布了对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遗憾的是,很多劳动者听说过高温津贴,也知道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违规,但绝大多数没领到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最终选择了沉默。这种沉默又让用人单位更加无所顾忌地“躲猫猫”。

这一现象频发,有两个原因。其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处于相对弱势,在不涉及核心利益的前提下,一般不会投诉用人单位。其二,有关部门虽然公布了不发高温津贴的处罚措施,但这些措施的威慑力还远远不够。即便有劳动仲裁部门介入,用人单位也可以“补发”名义应付逃避处罚。

因此,要让高温津贴不再“躲猫猫”,关键是加大对截留高温津贴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通过对这种不法行为的惩处,让用人单位感到“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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