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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毕业的大学生人数在不断增长,就业面临很大压力。“就业难”该如何缓解?请看来自福建省晋江市、莆田市等地的报道——
走马闽南看就业
本报记者 许跃芝 通讯员 吴 志

政府帮忙交社保

“政府帮我交社保,今后3年都不用自己花钱了!”在福建泉州晋江市一家童鞋企业工作的黄秋萍,浏览晋江人事网时发现,即日起她就可以申请政府社保补贴了。

小黄从福州大学毕业后,选择离家较近的一家鞋企做办公室管理。自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交了一年多社保。当地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是毕业后3年内到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各地生源),政府都将对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小黄正好符合条件。

近年来,晋江市政府投入6000多万元,持续4年帮扶高校毕业生在晋江就业创业,并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

2013年,晋江市政府与福建海峡人才市场就共建省市人才服务合作示范区达成协议。晋江市公务员局还邀请专家,不定期开展就业指导;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心得谈”征文活动,并汇编成册,赠与毕业生,增进他们对就业创业的了解。

连负责当地社会治安管控的晋江公安边防大队,也在辖区警务室设立就业信息咨询台,联合辖区企业开展“网络招聘会”,开办免费专业技术培训班。同时,利用警民联系平台建立“微信就业群”,把辖区各类企业的联系号码和用工信息广而告之,为高校毕业生当起用工中介。

“微信就业群服务给我们这些外省籍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很多便利。”河北籍大学毕业生小蔡说,一来减少了四处奔波之苦,二来可挑选的用工单位多了。

求职同时重维权

月薪3000元、生日送红包、提供夫妻房、孩子包上幼儿园……莆田学院大学毕业生小赵,偶然在网上搜寻到一则招聘广告。随后,他按照中介公司的要求,进行简单报名、身份证登记并上交中介费300元后,在没有签署任何合法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到当地一家小型鞋厂上班。一个月后,鞋厂以所促销的产品销售不理想为由,只发给小赵600元基本工资。

“出来打工记得签合同,权益才有保障!”莆田公安边防支队民警林建明说,许多大学生就业受骗后,担心被他人得知自己受骗会很没面子,刻意隐瞒被骗的事实;另一方面觉得涉及的金额不大,没必要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很少去维权。对此,林建明建议,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一定要签订书面就业合同,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同时,在找工作过程中要注意甄别信息来源渠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应多利用高校和政府公共就业平台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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