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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批80个鼓励社会投资示范建设项目清单公布
拆除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
本报记者 林火灿

有关部门公布80个示范建设项目清单,表明了中央政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决心。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让民间资本看到明确的风险预期和收益预期;民间资本则必须科学地考量投资收益和风险,量力而行地参与投资

5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据了解,首批示范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

有关专家表示,过去10余年,民间投资遭遇“玻璃门”等困难和障碍,看得见进不去。这次80个示范项目清单,是拆除“玻璃门”的重要一步。

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相对较慢,有的领域属于公共事业,周期长、利润薄、回报率较低。因此,尽管我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但不少民间资本仍持观望态度,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只愿充当“配角中的配角”。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公布的80个投资项目中,不少项目的投资规模并不大。比如,在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远远小于上游的油气勘探,投资风险也大大降低。

“也就是说,民间资本进入这些投资领域的可行性大大提高了,也表明政府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决心十分坚定。”董秀成说,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戏份”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80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在80个项目之外,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也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民间资本中能够形成大气候的投资主体相对有限,在与传统大型国有企业的竞争中,往往因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而很难具备足够的优势。因此,这些领域放开以后,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观察。

“即便是国有企业的项目投资,也是有的赚钱,有的赔钱。”董秀成表示,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民间资本更应对这些投资项目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国有企业垄断的领域就一定有钱赚,必须科学地考量投资收益和风险,量力而行地参与投资。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教授林伯强看来,要让民间资本有更大的兴趣进入到这些基础投资领域,资金和技术并非关键的问题。

“一家资金不够,可以几家合作;技术实力不够雄厚,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来攻关。况且这80个投资项目中,并没有技术门槛特别高的项目。”林伯强说,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关键是要让民间资本看到明确的风险预期和收益预期,让民间资本“心里有底”。

专家建议,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以通过开展示范性项目建设等方式,让民间资本尝到甜头,再逐步放开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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