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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制度的意义
□ 杨国栋

免开罚单的“豁免”政策,看起来很有人情味,实际上却有放纵违法之嫌

相信在不少城市都能看到,学校门口本是禁停路段的地方在上下学期间总是停满了接送孩子的车。不少交警“体谅”家长,便把此地设为“豁免区”,理由不外乎“接送孩子嘛,人之常情,停停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交通设施的完善,“天网”等摄像头的启用,这些“豁免区”变成了正规的监控区,依然在此地停车的家长便免不了要吃罚单,不少家长因此大呼“不人性”。

我倒觉得,这就是制度的意义。

交警设置“天网”抓拍是为了更有效率和原则地执行制度:比起原来的现场处罚,“天网”不仅能提高处罚效率,也因摄像头的无处不在,使违章司机很难再抱有侥幸心理,有助于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由于负责“天网”抓拍工作的执法人员并不在现场处罚,既避免了车主胡搅蛮缠抗拒处罚,也不会有执法人员碰见熟人或被打招呼后,徇私枉法的情况出现。

当然,“天网”抓拍,只能根据实时监控情况来判断是否是违停,难以了解现场真实情况,出现错判也在所难免。但这完全可以通过观看车辆涉嫌违章时的前后录像来判断是否属于违停。对处罚有疑问的司机,可以要求查看录像记录,交警部门也应主动提供此类服务。像有些做得好的城市一样,抓拍前先“电话提醒”司机离开,车辆在规定时间内驶离后,就不再作处罚,也可以避免类似的错罚。一丝不苟执行违章拍照任务,是“天网”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扬。不能因为“天网”抓拍出现了一些错判,就一味否定,或是以加点人情味为由要求“天网”放宽处罚标准。

就像之前对接送孩子时段需临停的车辆,免开罚单的“豁免”政策,看起来很有人情味,也很人性化,实际上却并无法律依据,有放纵违法之嫌。“停车位紧张、接送孩子”等都不是违章停车的理由。否则,这也开特例,那也有例外,交通法规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再说,道路空间本就有限,大量的车辆在此停靠势必会导致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口的交通拥堵状况更加恶化。而校园门口车辆过多,也容易导致交通意外,危及孩子的安全。总而言之,在禁停路段设置“豁免区”的做法于情于理不能再延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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