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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5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针对互联网销售彩票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互联网代售彩票试点平稳推进
本报记者 崔文苑
在日前举行的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参展商(左)向观众介绍集成国内各类彩票信息与购买功能的手机应用“彩票宝”。 新华社记者 杨 光摄

这几天,互联网销售彩票成了热门话题。彩票由于低门槛、随机性和公平性的特点,引发百姓广泛参与。我国目前年彩票销售额已突破3000亿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彩票通过网络销售因其便捷的特点受到彩民的欢迎。但是,这个销售渠道是否合法合规?对于这一新兴领域,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

网售彩票须经财政部批准

2012年出台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国彩票销售模式,可以包括实体店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自助终端销售等。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发行方式是彩票监管的重要内容。如彩票发行机构,即中福彩中心、中体彩中心,要变更彩票发行方式,需要财政部对申请进行审查。

“也就是说,虽然彩票销售模式有上述几种选项,但具体实施前须经财政部审查批准。”这位负责人说,2010年发布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批准网售并无“牌照”一说

针对外界关注的放开网络销售彩票,是否会对其发放“牌照”的说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2010年发布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和今年最新发布的《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是由彩票发行机构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后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审查后作出书面决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条例》规定,这些属于对变更彩票发行方式的行政审批,并不是直接向彩票代销单位发放所谓“牌照”。

“彩票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世界各国普遍对彩票业实行严格监管。”该负责人强调,特别是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因其虚拟性特点,安全管理难度更大,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世界各国均采取更加审慎严格的监管。

网售体彩试点平稳推进

财政部表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支持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加强技术创新,并密切关注彩票市场发展形势,积极稳妥地研究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的管理措施。如2010年9月印发的《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对开展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审批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了规定。根据《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2年9月,财政部批准中体彩中心委托中体彩彩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讯天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体育彩票业务试点工作。

近年来,财政部先后批准山东省、海南省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及辽宁省、上海市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开展电话销售彩票试点工作,根据试点进展情况,今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印发〈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利用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管理规范作出细化规定。

财政部要求,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工作,要严格遵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制度规定,在确保安全、增益社会的基础上,平稳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为彩民提供方便的购彩渠道,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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