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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集装箱”里 掀出亿元骗税大案
本报记者 顾 阳

出口退税本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而采取的一项优惠政策,但近来却时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拿来大做“文章”——牟取暴利。

日前,南京海关联合国税部门查获了一起案值巨大、手法隐蔽、性质恶劣的出口骗税大案,案值总额高达6.92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16亿元,其中已实际退税入账1.09亿元。这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以来江苏查获的最大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也是2013年全国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中查获的实际骗退税金额最大的一起典型案件。

早在2009年,犯罪嫌疑人陆某就曾把其销售到中国台湾、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设备以高报价方式骗取退税,累计骗取出口退税2600万元人民币。

尝到甜头后的陆某已不满足以高报价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指使其妻刘某在台湾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进口设备的境外卖方,又在香港注册成立另一家离岸公司作为进口设备的境外卖方,构建了一个完全由陆某掌控的、以“道具机器”循环进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环链,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据调查,从2011年3月到2011年7月间,陆某所在公司将“道具机器”从上海发往台湾后,在码头堆场更换集装箱并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进口回南京。屡屡得手后,犯罪团伙觉得更换集装箱既麻烦又浪费时间,索性将出口目的地变更为香港,从2011年8月起至2013年11月,直接采用从上海出口到香港的“短期境外游”,原集装箱回南京进口申报,甚至连集装箱都不更换,犯罪行为十分猖獗。

经办案人员对陆某公司财务账册、仓库记录等查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交待,证实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专门准备了4台AOI光学检测仪“道具机器”,单独存放于仓库内,安排一名专门的仓库人员负责收发。通关后“道具机器”运回公司仓库后,有关人员会与其他正常设备区别存放,待出口时重新更换包装,如此反复进出口操作。

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陆某公司采用上述“道具机器”方式的进出口报关共有90票,货物价值5.34亿元人民币,涉嫌骗取出口退税9000余万元人民币。不仅如此,该公司在从以色列、中国台湾等地进口一次性光学成像设备、ICT测试机等6台设备的过程中,还采取低报价格、伪报税号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涉嫌偷逃进口环节税款300多万元人民币。

与以往相比,近年来出口骗税的手法不断更新升级,打击难度日益增大,成为走私、骗汇之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又一顽疾。南京海关副关长钱英培告诉记者,作为全国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骗税案件之一,该案呈现出“犯罪主体智能化、专业化程度高,犯罪手段隐蔽性、欺骗性强,犯罪链条复杂化、团伙化趋势明显”的特点,由于案件横跨几个专业领域,与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合作十分必要。

据介绍,出口退税本意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增强本国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与偷税漏税相比,骗取出口退税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它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巨额流失,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钱英培表示,海关将继续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大要案件,精准开展大规模专项斗争,加强对重点、敏感区域和热点商品走私活动的防控和查办力度,有效打击偷税、骗税等不法行为。

这起特大骗税案虽已成功告破,但也引发了对当前出口退税相关问题的思考。业内人士表示,骗税行为监管涉及海关、税务、银行、外汇等多个部门,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协调和衔接,在信息联动的基础上实现实时共享,力争把出口骗税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

据悉,该案在侦破过程中,江苏省国税部门还顺藤摸瓜牵出了300多家企业涉嫌为犯罪嫌疑人陆某所在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9.8亿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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