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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财政”逐年提速

近年来,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推进一年一大步,公开时间更为集中,公开姿态也越来越主动。

2008年5月,我国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

2009年3月,财政部首次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表。

中央各部门的预算在2011年开始公开。当年即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

此后,随着《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规范》、《中央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的制定,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2013年和2014年,中央部门基本在同一天就集中公开了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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